赡养与未成年人保护
赡养费、抚养费、探望权与监护,属于婚姻家庭编中相对独立的一组问题。老人维权与未成年人保护,处理的逻辑与离婚财产分割并不相同。
常见情形
- 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生活困难
-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
- 想看孩子,对方长期阻挠
- 未成年人受到侵害,需要变更监护
相关法律条文
普法文章
常见问题
赡养费的标准怎么定?
没有统一的固定数额,通常结合老人的实际需要、子女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一权利不因父母婚姻关系变化而消灭。老人主张赡养费的,不受诉讼时效三年的限制,但实践中仍建议尽早主张并保留生活支出凭证。
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必要时可以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协议离婚的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探望权能被剥夺吗?
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不因未支付抚养费而被剥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只有在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才可能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主张抚养费、赡养费不受三年诉讼时效限制,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