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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被刑事拘留后的会见、取保候审、认罪认罚,是刑事程序中最早也最关键的几个节点。律师介入越早,可用的程序空间越大。

常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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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的法院与律所

下面是 昆山市已收录的立案点与律所,按区县见城市页。案由本身的规则全国通用,本地信息用于确定去哪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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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被刑事拘留后,家属能见到人吗?

侦查阶段家属一般不能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家属可以代为委托律师,由律师会见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情况。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申请。《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第七十九条)。

认罪认罚是不是一定从轻?

认罪认罚是法定的从宽情节,但不是无条件的从轻承诺。《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幅度取决于犯罪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和认罪认罚的具体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第二百二十二条)。签署具结书前,应当清楚指控的罪名、事实和量刑建议,必要时由辩护律师或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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