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信息保护

来源：https://www.lawshen.cn/practice/personal-info

App 过度收集、信息泄露、未经同意的人脸识别，都落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需要有合法性基础。

## 常见情形

- App 强制授权，不给权限就不能用
- 个人信息被泄露，遭遇骚扰电话
- 小区或门店强制人脸识别
- 想要求平台删除自己的个人信息

## 相关法律条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现行有效） · https://www.lawshen.cn/law

## 普法文章

- [个人信息被乱用](https://www.lawshen.cn/pufa/personal-info.md)

## 常见问题

### App 不给权限就不让用，合法吗？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须符合法定情形之一方可进行，其中最常见的是取得个人同意，其次是订立、履行合同所必需，或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第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处理个人信息属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第六十六条）。

### 人脸识别必须经过同意吗？

原则上必须。《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第十四条进一步要求，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第十五条规定，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方式；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时应当取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 能要求平台删除我的信息吗？

可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个人信息处理者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等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主动删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未删除的，个人有权请求删除。第四十四条规定，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个人撤回同意的，处理者也应当删除相应个人信息（第四十七条第三项、第十五条）。平台拒不删除的，可依第六十六条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由该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
